
广东:小产权房一律不得登记 严禁违法建设合法化
广东地区发布规定,小产权房不得进行登记,严禁将违法建设的房屋合法化,这一举措旨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小产权房的非法存在和不当扩张,此举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自2025年8月4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根据《意见》,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时应遵循“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群众无过错即可办理证件,将建设单位的责任与群众利益分开,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还强调了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同时明确了负面清单,坚守政策底线,禁止通过登记使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也不得将按正常报建手续办理的项目当作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小产权房”以及违反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设的情形,均不得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