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生态以人民币结算 试点业务细则出台
海南自贸港出台跨境资管生态试点业务细则,以人民币结算为核心,推动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该细则旨在优化海南自贸港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海南的资产管理市场,此举有助于提升海南自贸港在全球金融市场的地位,促进跨境金融业务的繁荣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境外投资者投资的试点资管产品需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涵盖以下几类:
- 经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划分为“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同样被划分为“R1”至“R4”风险等级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认可参与试点的资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