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亲谎称为儿子买房,骗儿子在白纸上签字 大学生莫名成担保人背债
一位父亲欺骗儿子,让其在白纸上签字,声称是为了购买房产,这位大学生后来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为了担保人并背上了债务,这段摘要简洁明了地概括了事件的主要情节和关键信息。
大学生小天做梦也没想到,声称要为自己买房子的父亲不仅没给自己买房,还让他刚成年就背上了10万元的债务,最终成了被告。近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债务纠纷,对小天是否有还款责任进行了认定。
小天的父母在他5岁时离婚,他跟随父亲王强生活。但由于王强长期在外做生意,小天主要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与母亲钟女士也保持着密切联系。
2024年3月,刚满18周岁的小天接到父亲王强的电话,说要为他购买房产,需要他本人签字。小天按照王强的要求前往指定办公室后,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了名字和身份证号。这张纸随后被王强收走,两周内小天未收到任何关于买房的消息。小天将此事告诉了母亲钟女士。
钟女士立即联系王强询问具体情况,王强支支吾吾,最后承认让小天在空白纸上签字是为了买房。面对钟女士的质疑,王强解释说没有其他用途,小天和母亲这才放下心来。
然而,2025年1月,小天收到了法院传票,随传票送达的还有一份借条。借条上写明王强因资金周转向出借人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条左下角借款人是王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并按有手印,而小天的签名和身份证号则出现在担保人一栏。小天得知自己成为10万元借款的担保人,并成为诉讼的被告,立即将此消息告知钟女士,两人无奈准备应诉。
开庭当天,小天在钟女士陪同下到庭参加庭审,但王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原告称与王强是朋友关系,王强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10万元,并提供了借条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小天辩称自己对借条毫不知情,不认识原告,也没有为父亲借款当过担保人,该借条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的“担保人”。小天提供了与母亲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钟女士与其父亲的通话录音。
邵武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出示的证据可以确认其与王强之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至于小天是否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问题,法院也依法予以认定。原告并未直接与小天沟通案涉借款事宜,小天也未明确表示愿意为案涉借款承担保证责任。从小天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电话通话录音可以确认,小天签字的原因是以为父亲为其购房,并非为父亲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从借条形式上看,小天仅签署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未按手印,“担保人”字样也并非其所书写,可以推断小天对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不知情。因此,原告主张小天对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强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