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齐同生被提起公诉
齐同生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提起公诉,调查结果显示,齐同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事件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今天(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齐同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齐同生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