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贪3.43亿!西藏原书记吴英杰被判死缓

访客 2025-07-16 20:36:18 17613
西藏原书记吴英杰因贪污3.43亿被判死缓,该案涉及巨额贪腐,吴英杰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这一判决体现了对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2025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吴英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

北京市三中院认为,被告人吴英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吴英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吴英杰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吴英杰为汉族,出生于1956年12月,山东昌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吴英杰早年在林芝种畜场当知青,后进入拉萨西郊电厂工作,1979年考入西藏民族学院,专业为语文系汉语言文学。1983年,他大学毕业后进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工作,1987年起先后任自治区教科委副处长、教委接受援助办主任、教委副主任、教工委副主任、教育厅副厅长等职。2000年,吴英杰升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彼时还不到43岁。

2003年1月,吴英杰获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后成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兼任党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起担任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2013年4月起,吴英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后于2016年成为自治区党委书记。2021年10月,吴英杰卸任后进入全国人大任职。2023年3月,他开始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直至被查。

2024年1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吴英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曾介绍,吴英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徇私谋利,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助长贪腐问题滋长,破坏政治生态。

吴英杰还被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意识淡漠,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3月20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英杰受贿案。吴英杰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