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2.5亿存款丢失案最新进展 典型案例开审
银行2.5亿存款丢失案最新进展,典型案例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涉及巨额存款失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开庭将为受害者追回损失提供机会,同时也为公众揭示了银行监管和存款安全的重要性,此案审理将为社会带来警示,提醒人们加强个人财产安全意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月15日上午,“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涉案储户起诉三家银行案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旁听的储户张先生表示,当天上午的庭审主要是进行证据交换,从上午8点半持续到9点半。
储方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因案件涉及储户众多,经法庭与原告方沟通,决定选取其中一个储户的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先行审理。本次原告方向法庭提供36组证据,主要证明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因案件重大,后续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
2022年3月,“2.5亿存款不翼而飞”的话题冲上热搜。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工作人员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3名中间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给中间人每个月4.5%左右的收益。梁建红还指使下属时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储户不备替换真实存单。事发后储户才发现此前存单为假。据统计,梁建红共计窃取28名被害人存款高达约2.53亿元,除去案发前已返还部分款项,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
2021年11月1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建红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另两名案犯分获七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南宁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梁建红原所属单位(工商银行)是否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故不予评判。
2022年3月18日广西工行发布的微博公告表示,受害人为获非法高息致资金损失,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针对有媒体报道工行南宁分行原部门经理梁某骗取被害人资金,工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该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将依法合规处理此事,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储户代表段女士多次表示无法认同“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
周兆成告诉记者,“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案涉及储户众多,经法庭与原告方沟通,决定选取储户蔚女士的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先行审理。7月15日,蔚女士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在南宁开庭,她起诉三家银行向原告支付存款本息约58.6万元。原告储户与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及工商银行南宁市枫林路支行三方被告首次进行证据交换。周兆成介绍,本次原告方向法庭提供36组证据,主要证明银行存在重大过错。由于银行存在管理漏洞和过错,具体是内控机制失效、对员工行为监管不力等,银行未履行资金安全保障义务从而才导致储户存款不翼而飞。
周兆成认为,储户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由于银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系统性管理失职,比如员工行为排查失效、异常支付核查缺位、营业场所管理失控等,导致储户存款在存入45分钟后就被工作人员梁某通过伪造流程盗取,且银行早有预警却未及时拦截。工行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9组证据,证明银行流程合规,存单背面已经告知风险,储户损失是由于犯罪导致,与银行无关。原告方则认为尽管储户存单是由梁某犯罪导致,但银行仍须对资金安全负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最高法案例、指导案例169号等司法实践,周兆成认为银行对储户本金及利息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