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律师称因狐臭辞退员工属就业歧视 平等就业权受侵

访客 2025-07-10 19:19:43 89970
律师指出,以员工患有狐臭为由进行解雇,涉嫌就业歧视,侵犯了员工的平等就业权利,此举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律师呼吁企业和雇主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在招聘和辞退员工时注重能力和业绩,而非个人身体特征,此举有助于推动社会形成更加平等、包容的就业环境。

近日,一则“因狐臭被公司辞退”的网友求助帖引发热议。发帖网友称自己在公司工作近一年,虽然日常使用止汗产品,但因同事投诉影响办公而遭人事辞退。数日后,该网友更新进展表示已与公司达成和解,获得半个月工资及一个月社保补偿,并计划进行手术治疗。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吴兴剑律师指出,狐臭作为生理特征而非疾病,既不影响工作能力,也不会对公司运营造成实质损害。公司以狐臭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属于就业歧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员工严重违纪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该员工并无此类行为,公司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鉴于该员工工作满六个月未满一年,公司应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过,法律尊重双方协商结果,若补偿方案为双方自愿达成,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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