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蛤蟆汤事件当事人满意处理结果 处罚撤销人员停职

访客 2025-07-15 15:17:45 22342
关于蛤蟆汤事件的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相关处罚已撤销,涉事人员已被停职,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过妥善处理,当事人对结果表示满意,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相应处理,事件得到了有效解决,社会对此事件的关注度逐渐降低,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

山东临沂一饭店因发布蛤蟆汤视频面临45万元罚款,此事近日有了最新进展。7月15日,新华社报道,临沂市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

蛤蟆汤事件当事人满意处理结果 处罚撤销人员停职

经调查发现,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处罚证据不足和执法程序不当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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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撤销了该行政执法行为,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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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兰山区菜馆老板张云及其亲属王先生表示已看到通报,并对处理速度和结果表示满意。王先生提到,从今年3月至7月,菜馆停业了几个月。恢复营业后,由于受到事件影响,顾客稀少。下一步可能进入司法程序,或将起诉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索赔。其代理律师张天增认可通报内容,并将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跟进赔偿事宜。

此前,7月11日,兰山融媒曾发布情况通报,称兰山区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张云回忆,14日早上7时许,有市场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来到菜馆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她拒绝签字,希望律师到场后再签字。现场有居委会和社区人员见证,《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日期是5月12日。据大河报报道,工作人员写了“当事人拒绝签字”,由见证人签字后离开。代理律师龚华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不予处罚决定也应当于7日内送达给当事人,市监局应说明为何时隔两个月才送达且在非上班时间送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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