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受处分女生不必“游街” 避免二次伤害
媒体指出,对于受到处分的女生而言,不必采取“游街”等极端方式进行处理,以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强调应以更加理性和人性化的方式来处理相关事件,保护当事人的尊严和权益,此举体现了对个体尊重的重视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媒体反对对受处分女生采取极端处理方式如“游街”,以避免二次伤害,倡导以理性和人性化的方式处理相关事件,重视个体尊重和权益保护,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
近日,大连工业大学通报拟给予李某某同学开除学籍的处分,这一事件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李某某因这段经历将承担相应的人生后果。
对于李某某行为的影响性质以及学校的处罚是否恰当,网友们意见不一。然而,有一点是明确的:将李某某的私密视频发布到网上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侵犯了她的个人隐私权。从法律角度来看,发布视频的人可以被追究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友争议的同时,这段私密视频被疯狂转发,李某某的大量个人信息也被曝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也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即便李某某因违纪面临处分,她的个人信息也不应被随意泄露或滥用。目前的情况显然超出了她应承担不当行为后果的合理范围。
防止学生隐私进一步被侵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既是法律精神的体现,也是教育应有的责任。对不当行为要严肃处理,但同时也要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对“问题学生”,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引导其认识错误、改正行为,而不是让其陷入网暴的漩涡中难以自拔。为此,学校和相关网络平台都应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