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欣莳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被开除 有损国格校誉拟处分
李欣莳因不正当交往被开除,这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悉,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学校的声誉,学校已对其做出开除处分决定,并考虑进一步采取处分措施,这一事件提醒人们,在与外国人交往时应该保持适当的界限和尊重,维护国家和个人的尊严。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拟给予李欣莳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公告称,李欣莳在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学校决定拟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具体条款显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学生若有不能完成学业或其他应予退学的情形,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指出,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其中包括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公告还提到,学校已在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向李欣莳送达了《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拟处分告知书》。为充分维护各方权利,现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李欣莳可在9月7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陈述或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