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临沂饭店老板随手拍菜品被罚45万!
山东临沂饭店老板因随手拍摄菜品被罚款45万,据报道,该老板在拍摄菜品时未征求商家同意,违反了保密协议,导致商家遭受重大损失,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一些人认为罚则过重,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了解和调查。
饭店老板随手拍菜品被罚45万 天价罚款引争议!山东临沂市的黄兰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介绍菜品的视频,没想到这段视频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收到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黄兰对此感到困惑和不满,她认为自己发布的只是一段随手拍摄的视频,并非广告。
黄兰经营的钦知坊老菜馆规模不大,仅有几张餐桌。今年2月,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展示菜品的视频。3月22日,兰山区市监局联系她,称该视频涉嫌违法广告,并要求她配合调查。当时黄兰在娘家,承诺一周内去接受调查,并立即删除了视频。然而,3月24日,她收到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她因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拒绝配合调查,将面临45万元的罚款。
黄兰表示自己并未拒绝配合调查,并对如此高效的办案效率和巨额罚款表示质疑。视频内容主要展示了饭店的一道汤菜和多种昆虫食材,没有声音、价格标注或购买链接,甚至未出现饭店名称和地址。黄兰最初接到电话时被告知有人举报她的饭店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但她坚称所用食材都是市场上合法购买的。
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黄兰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说明自己发布的视频并非广告,也没有违法行为。但兰山区市监局既不撤销告知书,也不做出最终决定,导致黄兰无心经营,饭店生意每况愈下。无奈之下,黄兰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天增律师了解案情后,决定为黄兰提供免费公益代理。他认为黄兰的行为并不构成广告,不应受到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个人账号展示日常生活场景和餐馆经营情况属于合法披露商品信息。此外,张律师还指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当地政府拆迁部门相关人员可能介入此案,怀疑兰山区市监局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目前,该案已通过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审核。
饭店老板随手拍菜品被罚45万 天价罚款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