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桂林一“00后”男子拒服兵役被罚 7项惩戒公布

访客 2025-07-05 17:03:57 15598
桂林一名“00后”男子因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而受到处罚,该男子被处以七项惩戒措施,包括个人征信记录留下污点、罚款等,这一事件提醒广大年轻人,应当认真对待国家征兵工作,遵守法律法规,拒绝逃避兵役将会面临严重后果,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年轻人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国家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国家安全和发展贡献力量。

7月5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情况通报称,2004年10月出生的周某因拒服兵役受到七项惩戒,其中包括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罚款37160元等。

桂林一“00后”男子拒服兵役被罚 7项惩戒公布

周某是广西灵川县大圩镇上桥村人,汉族,2004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毕业班生。2025年2月,他自愿报名并通过乡镇初检、县总检及政治考核,在入伍前参加了役前教育,并签订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3月1日,周某被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至陆军某部队服役。然而,入伍后,周某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先后三次向组织递交自愿退兵申请,并多次强烈要求离开部队。尽管部队、县兵役机关和亲属多次劝导,周某仍坚决拒绝服兵役,最终被部队除名。

为维护依法服兵役的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周某拒服兵役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也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经济处罚37,160.00元,罚款需在三个月内追缴并上交县财政局;两年内禁止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在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手续;两年内各金融机构不得给予其信贷服务;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经商办企业手续;最后,将周某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决定通告至其就读大学,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向社会曝光,作为反面典型予以警示。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