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社保待遇调整方案公布 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到位
北京公布社保待遇调整方案,退休人员养老金得到补发,此次调整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确保他们的福利待遇得到更好的保障,补发的养老金已全部到位,将有效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与重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北京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4日发布了2025年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和最低工资调整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增进首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2025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继续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本次调整面向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预计涉及340余万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办法包括:每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8元;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8元,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1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7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绝对额分档调整,以2024年底时的月基本养老金为基准,7118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元,7118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8元,同时对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在7118元以上的退休人员,如果按绝对额分档调整后仍低于7136元的,还将补足到7136元;按比例调整,每月增加0.15%。此外,对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再次享受10元至5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企业中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也将继续单列调整,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合计将普遍增加275元/月至305元/月。此外,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本市今年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人均月增40元。本次调整面向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其中不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此次调整涉及90.11万人,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补发的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增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98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13元。
自2025年9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420元调整为254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6.4元调整为27.7元。自2025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9元,满5年不满10年的为2156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2188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为2215元,满20年以上的为2286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9元发放。
2025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55元,二级伤残230元,三级伤残210元,四级伤残190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补发的工伤保险待遇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待相关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