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评年轮争议:对音乐行业是警醒 版权与原唱之争
媒体对年轮争议进行评论,指出这一事件对音乐行业敲响了警钟,争议主要围绕版权与原唱之争展开,凸显了音乐产业在版权保护、原创精神以及尊重原创方面的紧迫需求,这一事件提醒业界,应更加重视版权问题,保护原创音乐人的权益,推动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
7月25日,汪苏泷工作室发文引发关注。近日,歌手张碧晨与歌曲《年轮》相关话题成为热议焦点。因网红歌手“旺仔小乔”一句“发一百遍《年轮》也只会写张碧晨是原唱”,引发了关于《年轮》这首歌的“原唱之争”。7月25日凌晨,《年轮》词曲作者汪苏泷宣布收回歌曲授权,而张碧晨方尽管随后发声明坚称张碧晨为《年轮》唯一原唱,但也不得不在汪苏泷方宣布收回授权的情况下“告别《年轮》”。
这场争议对音乐行业是一个警醒。“原唱”或“唯一原唱”并不属于法律上的权利概念,而是业界或歌迷们的一种约定俗成称呼,通常指首次公开表演的歌手。不过,“原唱”荣誉往往与成名歌手紧密相关。在很多情况下,原唱籍籍无名,翻唱却大红大紫,争“原唱”意义不大。
外人无法揣测张碧晨及其公司与版权方汪苏泷争“原唱”的动机。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拥有完整的音乐作品版权,依据《著作权法》享有表演权等权利。张碧晨能够公开演唱该作品,是因为版权人的许可。在著作权法中还有一个容易与表演权混淆的概念——表演者权。表演者权的权利主体是歌手、演员等表演者,相较于版权人,表演者权的权利范围更窄,包括两项人身权及四项财产权。行使这些财产权之前,被许可人仍需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不可否认,一首歌曲能被传唱需要整个音乐工业各环节的努力,但所有结果都是基于著作权人的创作。然而,在现实中,个体的词曲著作权人虽然拥有许多权利,但在强势的制作公司、明星团队和音乐平台面前,地位往往处于弱势。这一点在这场争端中有所体现。
所谓“唯一原唱”的身份对张碧町来说可能并没有带来多少额外加成。而汪苏泷暂不再授权的说法,或许更多只是针对“旺仔小乔”而言,等于说拒绝网红歌手未来继续在演唱会或直播间演唱《年轮》的机会。因此,在此次争端中,相关方其实并没有多少“你死我活”的利益冲突。
一首好听、优秀的歌,打动人心的除了演唱技巧,还有词曲本身所反映的思想、情感和情绪。但对于歌迷和听众而言,更多会对歌手的表演津津乐道,而忽略了幕后的创作者。汪苏泷本身就是一个能写能唱的创作者,而更多的词曲作者往往只在字幕中一闪而过,存在感不高。现实中,能从幕后走向台前的词曲作者少之又少,但他们为很多脍炙人口的歌曲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些人也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和业界的尊重。
这场争端最终以不太愉快的形式落幕,但给业界留下了许多思考和启示。没有众多原创的词曲作者,支撑不了蓬勃发展的音乐行业。当今,能传唱多年的经典歌曲之所以越来越少,而大量流行的是一些季抛甚至月抛的短视频背景口水歌,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创作型人才的缺乏。此外,这场“原唱”争议还暴露出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之间的鸿沟。要避免类似争议,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协议明确约定原唱身份,无论是双原唱还是唯一原唱都有据可查。
文娱行业的繁荣离不开权益保障机制的运行和法律的坚实护航。当创作者的心血和劳动能被守护和尊重时,灵感的源泉才会奔涌不息;当作品的价值和相关参与方的权益能被公正对待时,行业的生态才能健康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