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提前一月取消行程被索赔 旅行社拒退费用引发争议
男子因提前一个月取消行程遭到旅行社索赔,引发争议,据悉,旅行社拒绝退还已支付费用,引发消费者不满,双方就费用退还问题存在分歧,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男子提前一月取消行程遭旅行社索赔,引发争议,双方就费用退还问题僵持不下。
男子提前一月取消行程被索赔 旅行社拒退费用引发争议!今年5月,成都市民周先生与30多名老同学报名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成都三日游活动,行程时间定于8月1日至3日,总费用为52160元。合同中约定了行程取消的违约金赔偿条款,但仅针对行程开始前7日内取消的情况。
6月26日,周先生一行人因计划有变,提前一个月向旅行社申请取消行程。旅行社却以“行程开始前7天以上取消扣除30%费用”为由,拒绝退还周先生一行人已支付的20%费用,即10432元。旅行社列举了已产生的餐酒吧、酒店定金等费用明细,但拒绝提供具体订单和支付凭证。
周先生认为提前一个月取消行程应该有更合理的协商空间,但他无法接受旅行社的处理方式,双方陷入纠纷。目前,成都市锦江区文旅局已接到周先生的投诉,并已介入调查。
合同明确约定了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费用标准: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30%扣除;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扣除;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80%扣除。然而,合同中并未提及7天以上取消需扣除30%的内容。
在周先生向刘女士提出取消行程的要求后,刘女士表示需要扣除总团费的30%作为违约金,并强调签合同、给定金、违约损失定金合理合法。对于周先生等人提出的异议,刘女士仅列举了餐酒吧、酒店定金、税金杂费、前期服务费等已产生的费用明细,但拒绝提供具体的预定订单、支付信息等相关凭证。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旅行社法人代表的电话。对于提前一个月取消行程却按照7天内取消标准扣除违约金的问题,法人代表回应称:“如果实际产生了损失,比如预付款之类的。”而对于旅行社拒绝提供订单信息和凭证的问题,该法人表示:“你们联系她(刘姓女士),现在都是法治社会,合法合规办事。”
在与旅行社纠纷无果后,周先生于7月4日选择向成都12345热线平台投诉。相关部门表示将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相关部门也已接到相关投诉,将介入调查。
7月14日晚,周先生反映最新进展:目前旅行社方不再收取合同总额30%,改为收取5000元违约金。周先生表示,考虑到旅行社前期准备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他们愿意向旅行社支付不超过2000元的经济补偿。他还希望旅行社能够提供具体凭证,证明酒店和餐酒吧扣下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