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多家饭店堂食与外卖存在双标 食材差异引关注

访客 2025-07-17 14:29:41 38002
多家饭店在堂食和外卖服务中存在双标现象,即堂食和外卖提供的食材、质量等方面存在差异,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这一现象表明,一些饭店在提供外卖服务时可能存在降低成本、使用不同食材等问题,给消费者的用餐体验带来了不良影响,消费者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饭店提供的外卖服务与堂食质量一致。

当外卖提示音响起,河北廊坊某烤串店老板张先生熟练地拿起订单小票,对照着从冰柜里翻找烤串。他一边轻声核对肉串、淀粉肠、豆腐干等食材,一边利落地剪开包装,备好货送往厨房。不到一刻钟,一名身着蓝衣的骑手将外卖取走了。然而,当时张先生身旁的另一个冷藏柜里整齐码放着色泽鲜亮的现成烤串。面对记者的疑惑,他指了指桌上的烤串:“这是新鲜的,您放心吃。”接着又掂了掂手中的冷冻串说,“这些是外卖用的,不一样”。

不少餐饮店都在实行堂食和外卖的“双标”策略。记者在烤串店观察到,冷藏柜里的烤串显得格外新鲜:羊肉带着血丝,切块均匀,泛着新鲜的光泽;蔬菜清洗干净,毫无蔫态。“客人来店里,肯定得用新鲜食材。羊肉串用的是当天现宰的羊肉,连蔬菜都是现洗现烤。你闻这香味,新鲜羊肉和冻肉烤出来完全不一样。”张先生说。

而外卖订单则截然不同:统一使用冷冻肉,先油炸再电烤,8分钟内即可完成接单到打包的全流程。张先生介绍,“冷冻肉提前腌制,加了不少香料,就算配送后口感变差,顾客一般也吃不出来”。这种做法在多家主打“现炒”的小碗菜店铺也很常见。记者通过外卖下单后观察到,服务员直接从冷藏柜取出预制菜包装,加热后倒入餐盒。而堂食点同样的菜时,厨师现场翻炒。

曾经营快餐店的李先生透露,红烧肉、糖醋排骨等“硬菜”外卖单几乎全靠预制菜,“15元的荤菜套餐,用新鲜食材根本做不出来,预制菜加热5分钟就能出餐”。天津某菜馆老板坦言,堂食炒菜用压榨花生油,外卖则改用桶装调和油;堂食米饭选用当年新米,外卖则使用价格低廉的陈米。价格差异也是“双标”的表现之一。以张先生的烤串店为例:可乐堂食3元,外卖5元;淀粉肠堂食5元,外卖5.18元;豆腐干3串堂食7.5元,外卖8.94元。

分量与加工流程的“缩水”更具隐蔽性。记者在某川菜馆点同一道“鱼香肉丝”,堂食分量明显大于外卖。外卖餐盒底部被设计成凹陷状,视觉上难以察觉差异。该店厨师透露,“外卖分量比堂食少20%至30%是行规”。加工方式也大相径庭。张先生向记者演示:堂食烤串需炭火慢烤15分钟,刷三次酱料;外卖则先油炸定型,再电烤2分钟,刷一次预制酱料,“口感肯定有一定差别,但能保证30分钟内送达”。

外卖餐具的安全隐患尤为突出。记者收集的20份外卖餐具中,12份塑料餐盒存在变形或异味问题,8份一次性筷子有毛刺或霉点。相比之下,堂食餐具虽非绝对安全,但至少经过清洗消毒流程,视觉观感更可靠。

记者采访多名商家和业内人士得知,外卖与堂食的“双标”现象,是平台、商家、消费者多方博弈的结果,背后交织着成本压力、规则漏洞与监管难题。张先生算了一笔账:一份30元的外卖套餐,扣去平台抽成、包装费、食材成本和人工水电成本,净利润仅5.5至7元;而堂食同样套餐净利润可达12元。“某平台抽成几乎年年涨,不加价就得亏本。”一些平台的满减、折扣活动成本实际上多由商家承担。在张先生的烤串店,记者注意到一笔22.9元的外卖订单显示,商家需补贴11.5元(含配送费4元、超级吃货红包7.5元),平台仅补贴3.5元。“不参加活动没流量,参加了就只能从食材上抠成本。”

还有商家认为,平台的配送时效和评分机制进一步加剧“双标”。某连锁品牌区域经理透露,平台规定“一定时限内送达率”必须达95%以上,否则降权限流。“外卖现做根本来不及,只能用预制菜。差评多了店铺就完了,只能在食材上动手脚保证不出错、口感稳。”北京一位餐饮店老板坦言,预制菜成本仅为现制菜品的60%。以糖醋排骨为例,现制需排骨150克(成本约8元),预制菜仅需5元,且省人工。“一家日均百单的店,用预制菜每月能省约1.5万元。”

外卖交易的“非现场性”让商家有了操作空间。张先生直言:“顾客不在现场、看不到后厨,用冻品还是鲜品,谁能较真儿?投诉也难有证据。这种信息差可能让诚信商家吃亏,别人用预制菜降价抢单,你用鲜品就没生意。”在此背景下,行业容易陷入恶性低价竞争,商家不断压缩成本,最终牺牲品质。河北某麻辣烫店老板向记者展示平台页面:同类店铺最低客单价已降至12元,“不用冻品、不缩减分量,根本做不到这个价”。

受访专家指出,维权困境也间接助长了“双标”。“外卖与堂食的时空分离,使取证极为困难。消费者难以同时对比食材、分量,更难证明商家存在故意欺诈。”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昭华说,维权成本远超收益,导致多数消费者选择沉默。

堂食与外卖“双标”绝非简单的经营策略,而是触及法律底线与市场秩序的系统性风险,需从司法、平台、监管三方面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双标’本质是一些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系统性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商家隐瞒食材来源(如预制菜冒充现制)、加工方式(如冷冻复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权利的规定,也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信息公示义务。”付昭华说。

他进一步分析,隐蔽加价、重复收取包装费等行为,违反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不公平交易”。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一赔三”,但因面临“三无困境”(消费者无便捷知情渠道、无有效对比证据、无足够诉讼动力),该制度在实践中难以激活。云南民族大学教授王启梁建议,平台可以要求商家清晰、显著标注商品属性,如“预制菜”“冷冻复热”“现场制作”等。某试点平台数据显示,强制标注后,预制菜订单量下降23%,同时投诉量下降67%,说明透明化有助于建立合理预期。

他还提出规范化包装收费,平台需制定统一标准,禁止强制捆绑、重复收费。付昭华建议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多次违法的商家,可适用“退一赔十”,并纳入失信名单;建立跨部门信用档案,将行政处罚、投诉记录、司法判决等信息联通,实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广“明厨亮灶”线上化,让消费者实时查看外卖加工过程。

“可以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外卖骑手、内部员工举报违法商家,给予奖励。”王启梁说,当冻品伪装鲜肉成为潜规则,当包装费接近甚至超过食材成本,不仅伤害消费者,也会损害整个外卖行业。唯有打破信息壁垒、提高违法成本、重塑监管体系,才能让外卖与堂食回归“同质同标”,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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