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山县715万修雕塑再通报:多人获刑 调查结果公布
鲁山县雕塑修建事件再次通报,涉及金额高达715万,经过调查,该雕塑修建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多人因此获刑,此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调查结果已经公布,对于这一事件,相关部门将严肃处理,加强监管,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
7月16日晚,河南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再次就“鲁山县花费715万元修建牛郎织女雕塑”一事发布情况通报。2023年8月25日,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鲁山县进行全面调查核实。9月8日,初步调查结果在全市有关会议上公开通报,并在随后的会议中多次通报。2025年7月10日,相关媒体对调查结果进行质询,再次引发舆论关注。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鲁山县委、县政府在雕塑项目动议、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对分管副县长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先建后招、围标串标、价格虚高等问题。经第三方工程咨询公司重新核算,核定结算造价为2071949.29元。依据调查结果,时任鲁山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党某亮被免职处理;负责项目招投标的分管副职李某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最终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涉嫌围标串标的睿泽艺术(深圳)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实际控制人马某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工作人员何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人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
对于鲁山县牛郎织女雕塑事件调查结果通报不及时问题,我们表示诚挚歉意。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此为鉴,抓好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感谢媒体和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