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嫌犯刘某被抓获 涉案资金超百亿 传销团伙中国境内总负责人落网
重要嫌犯刘某被抓获,涉及资金超过百亿,为某传销团伙在中国境内的总负责人,此次抓捕行动成功打击了传销组织的骨干力量,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涉案人员刘某的落网,对于彻底摧毁该传销网络、保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随着“海汇国际”传销团伙中国境内总负责人刘某被抓获归案,“海汇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办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7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海汇国际”传销案审判情况的通报。2024年6月11日,法院依法对“海汇国际”传销系列案被告人刘俊伟和陈姝含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俊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陈姝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同时,对暂扣、查封、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法院查明,2018年初,刘俊伟根据刘某某、陈某某的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发了“海汇国际”外汇投资平台。该平台设定的最低入会门槛为1500美元,通过网络推广、线下宣传等方式在国内大量吸纳会员,形成层级关系,从事传销活动。截至2021年9月27日,该平台已发展会员共32层,中国境内注册会员账户90余万个,涉案资金超百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超50亿元人民币。平台运行期间,刘俊伟要求陈姝含收集银行卡供入金、出金服务,陈姝含向亲友租借了93张银行卡,部分寄往境外,部分由其本人控制。刘俊伟使用违法所得在上海、湖南长沙等地买房,并授意陈姝含从其控制的资金中支付购房款1.4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刘俊伟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情节严重,系主犯。陈姝含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且数量巨大;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转移,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一审宣判后,刘俊伟、陈姝含提出上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截至2025年7月12日,衡阳法院受理“海汇国际”传销系列案一审案件109件191人,已全部审理完毕并宣判,目前已生效案件107件180人。
7月16日,衡阳市公安局通报,近日,“海汇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重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女,现年54岁,河北衡水市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侦查查明,刘某自2018年开始,结伙大肆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将大量非法资金通过虚拟币转移到境外。案发前,刘某潜逃。刘某落网后,对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