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砸记者摄像机负责人称冲动了 涉事公司回应争议
涉事公司负责人就打砸记者摄像机事件回应称行为是冲动所致,引发广泛争议,事件涉及公司方面回应表示正在调查此事,并承诺对事件进行妥善处理,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和舆论热议,涉事公司的回应和态度备受关注,目前事件的具体经过和后续处理措施尚待进一步报道和披露。
湖南长沙的刘先生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电缆,并要求公司将部分电缆寄至陕西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这批电缆不仅低于国家推荐标准,也未达到该公司提供的企业标准。7月15日,多家媒体记者前往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采访,公司谢姓负责人表示可走法律程序,并声称所有产品都是合格的。但在回应过程中,该负责人突然砸碎了风芒新闻记者的摄像机,并推搡记者,试图抢夺其手机。
当天下午,极目新闻从现场知情人处得知,这位负责人确实摔坏了一台摄像机,当事记者已前往派出所做笔录。记者多次拨打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电话,对方要么称打错了,要么不接电话。据报道,该公司解释称,砸毁记者摄像机是因为记者拒绝删除拍摄的画面,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隐私、肖像权和商业秘密。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指出,无论动机如何,该公司负责人的行为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若被毁坏的摄像机价值超过5000元,还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志健律师也持类似观点,认为该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