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女子欠租8天行李被打包押金也没了 房东行为引发争议

访客 2025-07-13 10:25:50 82402
女子租房欠租8天后,行李被打包带走且押金被扣除,房东的行为引发争议,据称,双方在租赁期间存在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租客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房东采取了强硬措施,将租客的行李打包带走并扣除押金,此事引发了公众对房东和租客权益的讨论,呼吁双方应加强沟通,遵守合同约定,同时寻求合理解决纠纷的方式,争议也引发了对于租赁市场管理和法规的关注。

广州租客陈虹因拖欠房租8日,房东上门将其行李打包多袋,其中包括内衣、内裤等私人物品,这让陈女士感到非常恼火。自称房东的梁先生表示,在上门前多次通知陈虹补交租金或搬离,但陈虹并未配合。根据合同,中途退租押金13600元不予退还。

女子欠租8天行李被打包押金也没了 房东行为引发争议

陈虹今年2月在广州天河珠江新城一小区租房,与广州某住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合同显示,租期从2025年2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每月租金6800元,押二付一,每月23日前支付租金。陈虹称她的租金交到6月23日,并请求房东宽限15天,希望用押金抵扣,但房东不同意。她还提出转租,房东回复称需收取转租费和中介费,如转租成功会退还一个月押金。不过当时是6月24日,如果要求转租,需要再交一个月租金。

女子欠租8天行李被打包押金也没了 房东行为引发争议

6月30日晚,房东要求陈虹补交租金,否则将清退物品。陈虹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7月1日下午4时,房东告知她已拖延租金7天,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清理个人物品,请自行领取,如有丢失自行承担。当时陈虹在广西桂林工作,无法返回处理。7月1日,男房东未经同意进入她租住的房子,将她的行李打包多袋,并将其中一袋放在出租屋外。陈虹表示,她的内衣、内裤等私人物品被两名陌生男性打包收拾,让她感觉“生理不适”,行李中还有病历单等隐私信息。她当日报了警。

女子欠租8天行李被打包押金也没了 房东行为引发争议

7月6日,陈虹返回广州,发现行李已被房东杂乱打包成多袋,由于物品混乱,她仅初步检查了部分物品,未全面核对是否有遗失。她认为13600元押金金额足以购买优质服务,但房东却以粗暴方式对待租客。她表示会起诉房东,要求退还押金并追究责任。

房东梁先生称,陈虹在6月23日当月租金到期后未再交租,因此他才上门打包陈虹的行李。他表示,在上门前多次通知陈虹补交租金或搬离,但陈虹并未配合。对于陈虹以押金抵扣15天宽限期的方案,梁先生回应:“很早就跟她沟通了,正常交15天房租就能宽限15天,但她不肯接受,也不搬走。” 对于打包陈虹的内衣裤,梁先生称:“她拖欠我的房租,我不找她麻烦就算好了,她现在还来投诉?对她拖欠我房租半个多月的损失,我没让她赔偿。”

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0条规定,租客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物品享有占有使用权。即使欠租,房东的债权并不自动转化为对租客物品的处分权。房东擅自打包租客内衣等私人物品的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禁止以刺探、侵扰方式侵害隐私权”的规定。租赁合同被依法或依约解除后,租客的物品处理应当经书面通知、证据保全等程序。对于出租人而言,有权向法院申请对租客物品进行证据保全,避免物品丢失所产生的争议;出租人可以要求租客返还房屋和支付合同解除后的无权占有期间内的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如租客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腾退和清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租客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及时缴纳房租,属于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租金,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东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通知承租人,与其约定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租金并及时清点个人物品退房。房东未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属于有权占有该房屋,房东擅自闯入租户内并打包他人物品,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即使租客欠租,房东也无权擅自处置租客的个人财物,也侵犯了租客的财产权。付建提醒,租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途是否可以转租、转租条件要在合同上明确写明。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