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太突然,已有银行火速下架 养老贷产品遭暂停

访客 2025-07-12 09:09:46 35943
近日,一些银行迅速下架养老贷产品,引发市场关注,据悉,这一行动突如其来,具体原因尚不清楚,此举可能导致一些计划通过养老贷进行财务规划的消费者受到影响,各相关方面正在密切关注此事,以获取更多信息和细节,关于养老贷产品的未来走向,尚不确定。

多家农商行近期推出“养老贷”产品,帮助居民解决养老保险缴费难题,提高其养老收入。这类产品主要由当地人社部门和银行联合推出,贷款利率一般在3.1%至3.45%之间,不需要抵押,最长还款期为15年,随时提前还款且无违约金。

部分“养老贷”产品上架后不久即被暂停或下架。某农商行7月10日暂停了“养老贷”业务,但此前办理的业务仍继续履行。另一家湖南地区农商行也已下架该产品。

近期,湖南地区多家农商银行发布“养老贷”产品。例如,临澧农商银行官微称,当地人社局与临澧农商银行深入调研后,联合成立“养老贷”项目工作专班,共同推出“养老贷”2.0版本。截至6月9日,“养老贷”余额已经突破3000万元。

“养老贷”主要用于解决客户中断缴费、一次性补缴或提档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资金不足的问题。本质上就是银行借钱给客户一次性补缴够15年高档次的养老保险费,让客户退休后能领到更多养老金。如果借款人每年按300元档次缴费,15年共需缴费4500元。缴纳后,借款人每月发放养老金约198元;如果通过“养老贷”产品补缴8.55万元,总缴纳额达到9万元,每月则能够发放养老金813元,相当于每月养老金增加615元。

银行还款将从每月发放养老金中扣除,但扣除后借款人到手的养老金额度仍高于补缴前。贷款条件一般要求具有本地户籍,年龄符合补缴条件,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意愿和能力。

从风险上看,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不幸身故,由合作的保险公司优先赔付剩余贷款本息,家庭成员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借款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贷款补缴部分)还可以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继承。

苏商银行高级研究员杜娟指出,“养老贷”主要服务养老保险补缴等特定客群,有助于缓解特定客群资金不足问题,助其提高养老待遇。贷款资金使用方向明确、回款来源基于部分养老金,较为有保障。而从地方人社局的角度来说,通过政银合作可优化民生保障服务、促进居民养老金提额,所以多地人社局在“养老贷”产品上与银行有合作。

除湖南外,其他多个地区也推出了类似的养老贷款相关产品。例如,四川盐边近期推出的《盐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富助保贷款实施方案》,年利率仅为3%,最长可贷5年,还款方式灵活。当地政府对普通人群补贴利息50%,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行全额贴息,期限3年。

2024年广西多地农信机构推出“续保贷”业务,专门为破解临近领取养老待遇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继续缴费难题。同年,贵州部分农商行也推出了“养老贷”,面向符合缴纳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老年群众客户,专项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消费贷款,具有“办贷快、利率低、免担保、受益广”等特点。

杜娟强调,“养老贷”产品要发挥优势,避免被违规滥用,还需要在推广、运营过程中牢牢守住合规要求。在利率设定上要基于普惠原则,基于客群养老金可提标金额、风险等多方因素测算,避免还款额过度占用养老金额度。在推广过程中应遵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对于贷款用户、利率、还款模式等对客群有清晰宣讲,避免误解。银行在产品风险测算上也应专业化、精细化,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等风险缓释手段,确保养老贷资金专款专用,避免套资。同时要谨防黑产借助“养老贷”噱头违规推出山寨产品、违规宣传引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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