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拟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应戴头盔 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拟实施新规,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必须佩戴头盔,这项规定旨在提高市民骑行安全,减少因未佩戴头盔导致的伤亡事故,该规定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这一新举措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大家对此表示关注的同时也在积极反馈意见,此举有望为城市安全增添一道保障,提醒市民注意骑行安全,减少潜在风险,摘要结束。
北京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自6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次修订涉及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如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都应当佩戴合规头盔,明确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十年,并对快递、外卖等行业车辆采取专用号牌管理制度。
修订旨在解决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市民的新需求。近年来,北京市非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给质量监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带来新的挑战。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北京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7月24日。
此次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北京市公安局与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修订进程,通过调研座谈、学习外省市经验等方式,在原有基础上删除2条,修改29条,新增20条,形成8章54条的征求意见稿。
修订内容包括强化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销售管理制度和健全完善非机动车登记管理。明确在北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乘员头盔等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鼓励销售小型化、轻便化的电动自行车。同时,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外,修订还强调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合规头盔,完善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规定,明确准许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类型,整合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非机动车通行规则,方便市民学习掌握。新增和细化了多项规定,如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时,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且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停车问题是本次修订中调整较多的部分,增加了不少充电安全的相关条款。完善停放充电规定,明确停放管理责任,鼓励停车设施和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安全,提出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巡查、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修订明确行业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递、外卖等行业车辆专用号牌管理制度。使用非机动车提供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和车辆信息档案及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