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带相机电池系安检员错误理解条规 机场澄清仅限充电宝
近日,机场安检员因误解相关条规,禁止旅客携带相机电池,引发关注,经机场澄清,该规定仅限于充电宝,并非相机电池,此事件提醒公众在安检过程中需保持警惕,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规定宣传与解释,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麻烦,安检员应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航空安全。
禁带相机电池系安检员错误理解条规 机场澄清仅限充电宝!27日上午,有网友发帖称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被安检人员告知,从次日起,多品牌相机原厂电池“无论多少毫安,只要没有3C标志,也不能带上飞机了”。对此,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安检工作人员表示,6月28日起的新规仅针对充电宝,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其他锂电池设备仍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民航局规定,旅客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电池,在获得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则严禁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