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男子溺水致残 家属起诉3方求偿271万 河道挖坑成祸根

访客 2025-07-29 11:34:53 37563
男子因溺水致残,家属起诉三方责任人索赔271万,事件起因是河道挖掘作业不当导致安全隐患,成为溺水事故的祸根,目前家属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此案引发社会关注,提醒相关部门需加强河道管理,确保公共安全,摘要字数在100-200字之间。

浙江台州23岁小伙带小外甥散步时不慎坠入一个约2米深的疑似挖砂坑,导致溺水、呼吸心跳骤停和脑损伤等严重后遗症。受害方亲属将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天台县泳溪乡政府和县水利水电局三方起诉至法院,索赔271万元。目前,法院已立案并进行了两次司法鉴定。

男子溺水致残 家属起诉3方求偿271万 河道挖坑成祸根

2023年7月7日晚,方女士和弟弟回到老家天台县泳溪乡岩下方村。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他们去河堤一带散步。弟弟带着方女士的儿子走在前面,经过河滩边时踩空掉进深坑。弟弟身高1.75米,无法站立,整个人被淹没。方女士表示,之前那里的水很浅,平坦到小腿肚。她和弟弟都不会游泳,等喊来人救上来时,弟弟的心跳已经停止。最终通过120急救才抢救过来,但因溺水时间太久,导致严重的脑损伤,视力低下、运动障碍,智力也受到影响。医院诊断记录显示,他患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吸入性肺炎、中枢性面神经麻痹,肢体活动障碍,双手精细运动较差,手部力量控制欠佳,需要加强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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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女士说,从弟弟出事后,没有任何一方来找他们善后,所有救助费用都是自付。当地村民经常在河道边散步、游玩,事发地点原本是一个平坦的浅滩,后来变成了一个圆形的水坑,宽度不到两米,像一个碗状,中间的水很深。事发现场没有设立警示标牌,也没有防护设施。方女士与一位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显示,当年8月,她询问挖砂去向,对方称砂土用于干坑村操场建设。据家属了解,2022年11月起,因天台县泳溪乡干坑村修建操场,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受委托将岩下方村河道边的砂土挖掘至干坑村。然而,各方均推脱责任,无奈之下,家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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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受害方亲属正式起诉上述三家部门,索赔271万元。2025年3月14日,天台县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年8月,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显示,被鉴定人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轻度智能减退)”的诊断标准,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伤残。2025年3月20日,法院再次委托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被鉴定人因溺水致缺血缺氧性脑病、急性呼吸衰竭、吸入性肺炎、急性脑病综合征等损伤,遗留双眼视觉功能障碍,评定为三级伤残。方女士解释称,弟弟的眼睛相当于失明,精神状态像几岁的小孩,这次意外毁掉了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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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女士表示,父母都60多岁了,现在照顾弟弟。如果两个老人不在了,弟弟一个人怎么办。记者联系天台县泳溪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挖砂一事,事发地已被征用,正在建设水库。记者联系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县水利水电局,双方均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原告方健的代理律师认为,涉事公司、乡政府与水利水电局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律师指出,受害方亲属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足以锁定过错事实。律师曾前往受害人家里探望,目睹了受害人的痛苦以及事故对他人生的毁灭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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