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男子被咬打伤狗主人法院判决 双方担责赔偿

访客 2025-07-18 08:58:21 61876
男子被狗咬伤,狗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经法院判决,双方均需担责赔偿,此事件提醒人们要关注宠物管理,加强安全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受害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该案例彰显了法律对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明确态度,维护了社会公正与秩序。

男子被咬打伤狗主人法院判决 双方担责赔偿!在乌鲁木齐,罗某带着6只狗进入公园遛狗,期间一只狗咬伤了男子吴某。吴某用石头打狗后与罗某发生争执,并将罗某打伤。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吴某承担60%责任,赔偿罗某11588.65元,罗某也需赔偿吴某1584.31元。

2023年10月2日,罗某和女儿带着6只狗(其中一只为前一天捡到的流浪狗)驾车前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天地园遛狗。停车后流浪狗跑走,罗某与女儿带着自家的5只狗入园,后来遇到那只流浪狗跟随,一行人继续行走。58岁的吴某在前方不远处打电话时被狗咬伤腿部,随即捡起石头打狗,与罗某发生争执。争执中吴某殴打了罗某面部,导致罗某上唇外伤、牙齿损伤,住院治疗8天;吴某也因被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并住院8天治疗心脏病等相关病症。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因被狗咬伤而打狗引发争执并殴打罗某,应承担侵权责任;罗某作为养犬人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狗伤人,且言语激惹对方,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应减轻吴某的责任。法院判定吴某承担60%责任,赔偿罗某医疗费等损失11588.65元;罗某也需承担40%责任,赔偿吴某医疗费等1584.31元。

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吴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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