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席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同时,法院对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多次擅自发布被害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予以训诫,强调对公民隐私权的司法保护。
案件源于2023年5月1日,席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经婚介机构介绍订婚后,双方约定彩礼10万元及金戒指。次日在席某某住所,席某某不顾被害人明确拒绝,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当晚报警,警方通过身体检查、现场勘查及监控录像等证据,确认席某某暴力行为属实。同年12月,阳高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但其母郑某某持续质疑判决,并多次在网络上散布涉及被害人隐私的不实信息,包括骗婚敲诈等谣言,引发舆论争议。
婚约财产纠纷案同步审理显示,女方早在2023年已通过婚介机构退还10万元彩礼及2枚戒指,但席某某母亲两次拒绝领取,导致法院最终驳回男方诉讼请求。法院指出,双方虽按民间习俗订婚,但未完成法定结婚登记,席某某的行为不因婚约关系而豁免法律责任。
二审期间,法院针对席某某家属提出的30余项申请逐项审查,并多次组织调解,席某某曾自书悔过书致歉,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法院强调,席某某在侦查阶段供述与被害人陈述、物证等高度吻合,且被害人亲属曾积极沟通希望促成婚姻,但未以报警要挟财物,网传索财信息不实。
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在案件审理期间,多次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被害人个人信息及案件细节,甚至声称无实质性行为档案显示女方处女膜完整,试图引导舆论。法院认为此举严重侵犯被害人隐私权,对其予以训诫,并呼吁公众尊重司法程序。被害人则始终拒绝媒体采访,避免二次伤害。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具有多重警示意义:其一,订婚不等同于法定婚姻关系,性自主权不容侵犯;其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肆意泄露他人隐私将担责;其三,彩礼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拒收退还款项可能导致败诉。法院还特别澄清,此前关于被害人有婚史支付婚介费等传言均属捏造。
社会舆论对此案反应强烈。部分网民认为,席某某母亲的行为折射出订婚即有权发生关系的错误观念,而法院的判决则彰显了对女性权益的坚决维护。亦有声音呼吁加强婚恋教育,破除将彩礼与性权利捆绑的陋习。
本案审判长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强奸罪的核心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与双方关系、事后协商无关。刑法规定,强奸罪最低刑期为三年,本案综合考虑席某某自首、恋爱关系等因素从轻处罚,量刑适当。
随着二审落幕,案件引发的关于隐私权、舆论与司法关系的讨论仍在持续。法院重申,将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意识,同时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席某某母亲表示将继续申诉,但法律界人士指出,现有资料链完整,改判可能性极低。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社会:法治是维护公平的基石,任何个体都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事。而对隐私的尊重与保护,不仅是司法责任,更是文明社会的共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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